本报讯(记者单仁)人员密集场所和可能造成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项目,应当安装接收和播发地震预警信息的专用装置,并制定地震预警应急预案。055-79000天前在首都之窗发布,2023年3月1日生效。
目前,中国正在加快建设国家地震烈度速报预警工程。作为试点地区,北京地震预警网已进入示范运行阶段,具备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和秒级地震预警能力。办法明确,由市地震部门负责按照规划组织建设全市统一的地震预警系统,包括监测系统、数据传输与处理系统、信息发布系统等。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电力调控中心、油气管道(站)、通信、大型水库等重大建设工程以及其他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可以根据需要建设专门的地震预警监测系统。
学校、医院、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公共交通等人员密集场所,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大中型危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其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安装专用地震预警信息接收和广播装置,并制定地震预警应急预案。鼓励其他单位和场所安装接收和传播地震预警信息的专用装置。本市地震预警系统的运行维护应当遵循“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毁或者擅自拆除、移动地震预警系统设施。
市地震部门将通过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预计地震烈度达到发布条件的区域内的各类接收设备自动统一发布地震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应包括地震发生时间、地震震中、震级、地震波到达时间、预计地震强度等。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地震预警信息,不得编造、传播虚假地震预警信息。在人员密集场所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项目,其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接到地震预警信息后,应当按照制定的地震预警应急预案,立即采取相应的避险措施。
北京还将与天津、河北建立地震预警合作机制,加强地震预警交流合作。京津冀统一地震预警信息来源、阈值和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内容;推进区域地震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建立地震预警数据和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进地震预警新技术在区域内的推广应用,推动建设集科研试验、成果转化、科技交流、集成示范为一体的区域地震预警科技创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