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孩子 新闻 老师让学生筛选聊天记录尊重学生的隐私是底线

老师让学生筛选聊天记录尊重学生的隐私是底线

依法教育保护的不仅是学生,还有行使教育职权的教师。只有抓住法律的红线,才能守住岗位的底线。

近日,河北衡水某中学老师上网时,让多名学生筛选聊天记录并拍照。一个同学朋友说,老师的行为在没有经过学生同意的情况下,已经严重侵犯了学生的隐私权,他很生气。对此,谷城县教育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将移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

网上对此事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可能是学生上网络课不认真或者老师怀疑学生作弊。出发点是好的;也有人批评老师行为过激,不尊重学生。

我们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老师的行为。笔者认为,此举涉嫌违反三大法律。首先,《民法典》第1032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入、泄露或者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一个自然人平静的私人生活,以及他人不想知道的私人空间、活动和信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手机聊天记录属于每个公民的隐私,连亲密关系都很难跨越这条红线,更别说师生之间了。如果利用教师职位的威严,要求学生放弃自己的隐私并公之于众,就侵犯了学生的基本权益,涉嫌违法。

其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学校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侵犯学生的隐私权,把学生的聊天记录公之于众,无异于“公开处分”,多少有些卑鄙。每个人都有基本的尊严,都需要被尊重和保障,即使是犯错犯法的人也不例外。老师在对待可能有错误的学生时,也要守住基本底线。

最后,《教师法》第八条明确规定了教师的义务,包括遵纪守法、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等。教师在行使受教育权时,应以法律为底线。同时,法律赋予教师受教育的权利,职业赋予教师受教育的尊严。不是要求老师伤害学生,而是期望老师培养出知识丰富、道德高尚、经验成熟的学生。

面对学生的错误,老师应该有更体面、更温和、更有效的处理方式,而不是简单粗暴的侵犯隐私、侮辱人格。这可能会让学生害怕,但不会让他们产生敬畏和深刻的反思。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学生因为老师的不当行为发生意外,老师是否合法将是判断是否承担责任的标准。所以依法教育保护的不仅仅是学生,还有行使教育职权的教师。只有抓住法律的红线,才能守住岗位的底线。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刘景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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