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孩子 新闻 父母拍孩子“虐心视频”自娱自乐了什么

父母拍孩子“虐心视频”自娱自乐了什么

把父母和孩子爱护的宠物蟹煮熟,递给孩子一只蟹腿,嘴里说着“吃不吃,我吃了”。孩子尽情地哭,拿起蟹腿放进嘴里说“甜”。这张图来自最近某短视频平台流行的一个视频。类似的“萌娃搞笑视频”还有很多,只是锅里的宠物换成了兔子、鸡鸭、鱼等等。有些家长为了获取流量,拍下了孩子情绪崩溃哭闹的瞬间,甚至故意用言语激怒孩子,或者杀死吃掉孩子看护的宠物。(1月3日,《法治日报》)

视频里面是“疯狂”的孩子,视频外面是“疯狂”的家长。有的家长故意捕捉或创造“条件”,拍摄尴尬视频、尴尬视频、愤怒视频等“虐心视频”。他们的孩子情绪失控后,以此来娱乐孩子,取笑孩子,或者作为吸引流量的营销噱头,暴露了家长法治观念和教育观念的缺失与错位。父母看似在娱乐孩子,其实是在娱乐家庭教育的责任,这是一种自虐,自虐。

家长拍摄孩子的“虐心视频”,无论是出于纯粹的搞笑目的,还是带有功利色彩的营销,都会对孩子产生误导和伤害,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未成年人,尤其是低龄儿童,需要健康、理性、安全的成长环境和负责任、成熟、文明、可靠的教育保障。如果父母为了享乐或生意而取笑孩子,经常刺激、折腾或控制孩子,很容易给孩子带来创伤,给孩子的成长蒙上阴影。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孩子,也容易出现性格缺陷或障碍。

即使孩子知道并同意家长的拍摄操作,或者在家长发布后被动同意并分享视频,孩子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接受扭曲的价值观,心理容易变得功利、浮躁,也可能导致认知混乱。事实上,家长拍摄并发布孩子的“虐心视频”涉嫌侵犯孩子的隐私权,对孩子的人格尊严造成伤害。

家长拍摄孩子的“虐心视频”,违背了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也背离了法定的家庭教育责任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家庭教育应当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保护其隐私和个人信息,保护其合法权益;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心理健康,引导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

055-79000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对未成年人,关注其生理、心理、情感需求,不得虐待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不得侵犯其身心健康、财产权益,不得不依法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义务。按照这些法律标准和要求来判断,家长拍摄并发布孩子的“虐心视频”,无疑是一种超出法律要求的操作,是一种不规范、不称职的教育监管行为。

它是家庭孩子的第一个教育课堂,父母既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也是第一任保护者。家长要树立和强化家庭教育主体的责任意识,端正教育价值观,摒弃不良行为和习惯,为孩子树立榜样,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司法、教育等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家长的普法宣传,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培训,做好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家长认识到拍摄儿童“虐心视频”等不良行为的危害,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正确的教育方法。

有关部门也可以依法对一些行为荒唐、教育失序的家长进行训诫或批评,并发布一些典型案例警示社会。短视频平台应当建立涉及未成年人内容的视频分级发布机制,建立面向各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视频信息发布“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加强对视频信息的审核。一旦发现可能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视频信息,要及时采取屏蔽、下架、限流等措施。

漫画/王铎

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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