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各服务行业的经营活动已逐步恢复正常。很多家长带着孩子去KTV娱乐,是出于长期呆在家里放松的想法。但这种行为实际上已经涉及违反相关法律。《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经营者不得让未成年人进入。“KTV不适合未成年人,即使有家长陪同。
营业性娱乐场所的特殊环境和复杂人员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诸多负面影响。主管部门、学校和家长应该负起责任,防止未成年人进入这些场所。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学校、家庭和社会应该形成协作模式,学校和家庭承担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的责任,KTV经营者和其他社会主体承担拒绝未成年人进入的社会保护责任,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首先,以家庭为中心的教育和保护。是家庭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很多家长缺乏法律素养,教育观念落后,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KTV等娱乐场所的规定不知情。他们也没有意识到KTV人员复杂,其闪烁的强光和高分贝的声音对未成年人的视力和听力有负面影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家长一定要教育未成年人不要进入商业娱乐场所。此外,家长也有权监督KTV等场所的经营行为,举报其违法经营行为,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社会环境。
其次,以学校为中心开展教育、保护和预防。从《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内容来看,学校在阻止未成年人进入KTV方面应承担以下两方面的责任:在学生层面,不得安排学生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如商业娱乐场所。如发现有学生进入,应及时制止、教育并向所在地主管部门报告;在社会层面,要定期巡查学校周边环境。如发现上述地方,应采取相应措施,并向教育部门或其他主管部门报告。另外,学校在这个问题上要提高和家长的沟通水平。除了直接向家长提供教育指导,组织教育实践和教育指导活动,及时沟通学生在校问题外,还应培训教师的家庭教育指导知识。
最后,以社会主体为中心进行治理,督促经营者履行保护义务,营造良好的社会保护环境。KTV等营业性娱乐场所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歌舞娱乐场所规定,接纳未成年人的,将面临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甚至停业整顿的处罚。娱乐场所未在显著位置放置禁止或者限制标志的,也将被有关部门警告,责令改正。主管部门要严格履行职责,开展经营者违法责任追究。此外,社区还可以组织家庭教育讲座、家长教育分享会、教育咨询窗口等。针对社区家长联合学校、公益组织等资源,从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家长不知道“未成年人不得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这一规定的现象,反映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仍需深化。各地民政部门、教育部门要推动宣传工作的落实,法院、检察院等司法机关、文化管理部门、图书馆和学校等机构也要配合、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在新媒体背景下,信息传播非常迅速,主管部门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