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孩子 新闻 加强浙江校外培训监管和行政执法

加强浙江校外培训监管和行政执法

本报讯(记者蒋一丰)近日,浙江省发布关于加强校外培训监管行政执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立校外培训执法体系和相关协调机制。

根据要求,浙江将校外培训执法全面纳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进一步完善执法协调、联合执法、执行衔接等机制。明确省、市、县(市、区)部门、镇街职责,细化教育行政、相关行业主管、综合行政执法、民政等部门的执法责任。校外培训机构在培训场所、从业人员、培训内容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无证无照经营和隐形变异培训将成为执法重点。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处罚标准执行相关执法制度、执行执法规范、裁量处罚,促进同案、同情、同标处罚、无差别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围绕校外培训“一件事”实施综合监管,综合运用非现场监管和专项检查开展执法,探索信用监管方式,完善校外培训治理模式。此外,完善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建立执法人员信息库,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定期组织执法人员专题培训。

据悉,浙江各地将于2023年3月前制定校外培训执法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重点任务,将校外培训治理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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