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孩子 新闻 让“问题”未成年人在“管”与“爱”中健康成长

让“问题”未成年人在“管”与“爱”中健康成长

省人大代表、镇江市公安局京口分局刑警大队刑事科技室警技四级主任金毅在工作中发现,当前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但近三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她通过统计公安专业系统数据、兄弟单位反馈、问卷调查等形式,对部分违法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情况进行了专题调查分析,并为进一步管控关爱“问题”未成年人提出了建议。

据金毅介绍,90.6%的受访者年龄在13至16岁(初中年龄段)。这个年龄段的孩子还处于青春期,生理上的成熟和心理上的幼稚、精力过剩和调节能力低下的生理矛盾集中爆发。从心理学上讲,青春期未成年人缺乏正确识别信息的能力,自我中心意识强,好奇心强,模仿性强,容易被外界误导。家庭教育也是金毅研究的重点。在被调查者中,37.5%的人父母不在孩子身边,21.9%的人家庭条件优越但疏于管教。她发现,孩子在没有父母关爱与管教的情况下成长,容易出现社会化缺陷。家庭教育中的过度溺爱或暴力,也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成长。此外,学校教育问题,如管理作风不严、唯分数论,社会因素,如校园周边不良环境、不良网络文化的影响,以及政法机关与家庭、学校、社会相关部门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的联动机制,协同教育管理缺乏合力,都是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

“涉未成年人案件呈现队伍稳定、犯罪职业化、文化程度低、犯罪团伙化、惩罚力度弱等特点。”金毅建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对“问题”未成年人的管理和关爱,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范围,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切实将其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要整合教育、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民政等部门资源,建立专门的青少年犯罪预防机构,不断充实青少年犯罪预防专业队伍;完善现有青少年关爱中心运行机制,整合优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双重功能,深化“家长学校公安社会”组成的“四维一体”共治模式;公安机关要更加重视未成年人案件的办理,加大打击未成年人犯罪的力度。特别是对屡捕屡放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按需立案,重点研究、跟踪和教育。通过有效的预防和有力的打击,青少年案件数量不断减少。

此外,她建议以教育为重点,坚持推进帮教机制建设,进一步探索在全省范围内建立专门的帮教学校,与第三方力量合作,将不予行政处罚、不起诉、免予刑事责任、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犯和无法控制的监护人送到专门学校,在学校开展集中、定点、经常性的帮教,帮助他们恢复学业和就业,端正人生观、价值观,给予照顾。

本报记者白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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