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希叶)近日,湖南省委、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号文,提出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优质基础教育体系,努力实现“到2030年,全省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85%左右的县市通过国家义务教育质量均衡认证,教育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教育教学质量和育人水平将进入全国前列”。
意见明确,将建立义务教育教师培养机制,以公费师范生为主渠道,不断优化教师学科、学历、性别、职称结构。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各级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当地教师工资总额的1.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学校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将数字素养的培养纳入中小学教育和相关课外活动,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数字素养。
意见要求,县级党委、政府每年至少听取一次义务教育工作汇报。为选拔加强教育部门领导干部,县级教育局局长原则上应具有教育专业背景或教育工作经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监督范围,并将结果作为干部选拔表彰和奖励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