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围绕男生进女厕所的争议中,男生的年龄往往被视为这种行为是否合理的关键点。有些到了上学年龄的男生,在父母眼里可能还是个性不清的孩子,但在别的女人眼里已经是异性了。他们出现在异性的更衣室和厕所里,会让介意的人觉得被冒犯了。
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律法规的颁布,公众的个人隐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设置第三卫生间,提高男女卫生间的私密性密度,男厕所增设私密隔间等。
家长要加强性教育的学习,从小培养孩子的性别意识和边界意识,形成健康积极的价值观。性别意识不是简单的告诉孩子男女的区别,而是要把性别意识融入到孩子的整个教育体系中。
本报记者文
近日,在黑龙江哈尔滨某地铁站的女厕所里,一名女子发现里面站着一名男生,于是对该男生说:这是女厕所,男生不能进来。随后,孩子家长认为该女子伤害了孩子的心灵,并阻止其要求道歉。双方在厕所发生激烈争吵。
相关视频上传网络后,该事件迅速引起社会热议。有家长表示,自己也遇到过带宝宝上厕所的问题,带男生进女厕所纯属无奈;还有人认为这样容易给他人造成困扰,呼吁加快在公共场所设立第三卫生间,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如何更好地解决这类问题?
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认为,虽然第三厕所已经在国内很多地方推广,但这些设施还需要进一步扩大和普及。厕所设施的建设很难在短时间内一步到位,所以做好公厕的性别意识教育是首要措施。家长自身也要加强性教育的学习,从小培养孩子的性别意识和边界意识,形成健康积极的价值观。
男童进女厕引争议
他人权益不容忽视
“我一进浴室,就看到几个小男孩。有那么一瞬间,我以为我走错了方向。”2月5日下午,在京工作的林炎周末逛大悦城,一进女厕所就看到了这一幕。
“这一幕真的很尴尬,我只好去上厕所,匆匆离开。想起了前两天在网上看到的热门视频,更理解了视频中女性的感受。”林炎说,把一个6岁的男孩带进女厕所真的很容易冒犯其他使用厕所的女性。
北京市民钟哥也有类似经历。此前,她半夜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上厕所,一进去就看到里面站着一个一米三多高的男生。当时厕所里没人,她看到后吓了一跳。男孩说,他和妈妈来到厕所,指着其中一个隔间。
“他妈上完厕所跟我说,因为孩子才6岁多,怕他一个人在外面被带进来。”钟哥告诉记者,虽然男孩的母亲表达了歉意,但还是有点担心。
家住江西南昌的笛福是一个4岁男孩的母亲。她告诉记者,带孩子出门,难免需要上厕所。如果孩子的父亲或者其他男性朋友在场,她会让他们陪孩子去男厕所。“但如果只有我一个人,我只能带他进女厕所。”
据一清(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思瑶介绍,现实生活中,母亲带年幼的儿子出门,父亲带年幼的女儿出门,女儿带年迈的父亲出门,儿子带年迈的母亲出门,行动不便的孕妇上厕所,残疾人上厕所等。都是会遇到这种尴尬又无奈的情况,所以没必要过多的批判。但要尽量找到合理的方式,避免引起反感或侵犯他人权益。《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骚扰、揭露、公开等方式侵犯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和平相处,不愿意被他人知道的私人空间、私人活动和私人信息。
“在上述视频事件中,6岁男童进入女厕,女子作为当事人有权对男童及其母亲进行合理提醒。只要语气措辞得当,就是妥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刘思瑶说,该事件看似生活中常见的小摩擦,却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发生争议后,各方应通过协商妥善解决。”该事件也反映出,我们应该关注父亲在履行子女教育责任方面的缺位,鼓励男性参与具体的育儿实践,提高他们在育儿中的参与度。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儿童研究所所长张晓兵认为,这起事件中的男孩只有6岁。从目前披露的视频资料来看,他父亲也在场,所以第一选择应该是带他去男厕所。如果不方便,在征询孩子意愿并确保安全后,男孩可以自己去男厕所。
张晓兵说,如果妈妈一定要带她进女厕所,也要提前告诉孩子如厕规则和相关的性别认知,避免给孩子造成心理上的困惑和伤害。此外,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也有责任保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在孩子面前情绪失控,对孩子也是一种伤害。
帮助孩子健康成长
树立正确性别意识
今年2月初,浙江宁波某商场女厕张贴的标语“请不要带3岁以上男孩”引起热议。有网友认为,3岁的孩子不太可能自己上厕所,太小可能会有危险。这个口号对于独自带宝宝出门的妈妈来说并不友好。也有网友提出,希望这个口号早日普及。
商场工作人员回应称,这个标语从2021年4月商场开业就有了。很多客户反馈四五岁的男孩子进去不合适,所以做了这个规定。正因如此,商场在大部分楼层都配备了无障碍厕所,有成人和儿童专用厕所,有男孩专用小便池和尿布台,单独带男孩外出的妈妈或带女孩外出的爸爸都可以使用。
记者注意到,在围绕男孩进入女厕所的争议中,男孩的年龄往往被视为这一行为是否合理的关键点。
“孩子从3岁开始就有明确的性别意识,会对异性产生好奇。如果家长频繁带孩子进入异性厕所等公共空间,会产生错误的性别意识,甚至影响孩子未来的性别观念。”广东和拓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表示,一些已经到了上学年龄的男孩,在父母眼里可能还是性别不清的孩子,但在其他女性眼里已经属于异性了。他们出现在异性的更衣室和厕所里,会让介意的人觉得被冒犯了。
“《民法典》规定,侵犯他人隐私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停止侵害等民事侵权责任。”吴说,根据《民法通则》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造成他人损害的,以自己的财产赔偿;移民局
刘思瑶认为,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禁止孩子进入异性厕所的年龄,而且每个孩子的成长环境和家长教育都不一样,独立如厕的能力也不一样。很难划清界限。但从对孩子教育负责的角度来说,孩子上幼儿园后,家长应该主动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性别意识和边界意识。
“如果是男孩需要上厕所,在没有特定设施和同性父母在场的情况下,母亲在征求孩子意愿后确实需要带男孩去女厕的,可以和孩子一起进入隔间,背对着孩子,或者在隔间门口等孩子,并说明理由。”张晓兵建议,如果只有母亲想上厕所,并且因为担心没人照看而想带孩子进去,她应该先问孩子是否愿意和她一起进去。这是对孩子的尊重。
“如果女厕所里的其他女性感到不便,特别是当女生感到不解时,应该友好地解释和道歉。“张晓兵说,在日常生活行为和习惯中,父母有义务帮助孩子树立隐私观念和性别意识,尊重他人的隐私。
张晓兵建议,如果男生不想去女厕,要尊重他们的意愿,让孩子在女厕外等妈妈,或者自己一个人去男厕。同时,妈妈要在女厕所或男厕所门口与孩子保持对话,或佩戴手机、电子表等智能设备随时与孩子保持联系,告诉孩子有危险就大声呼喊。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
解决家长燃眉之急
“无论是男生去女厕,还是女生去男厕,这些情况都容易造成孩子性别认知的混乱和困惑。“在张晓兵看来,随着《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公众的个人隐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需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设置第三卫生间、提高男女卫生间的私密密度、在男厕所增设私密隔间等。
“这样可以避免把问题变成个体之间的矛盾,对孩子造成身心伤害和性别认知错位,耽误孩子建立正确的性别意识。”张晓兵说。
2016年9月,住建部修订的《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要求,城市一类固定公厕、二级及以上医院公厕、商业区、重要公共设施和重要交通客运设施区域的移动公厕应设置第三厕所。
同年12月,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推进第三卫生间(家庭卫生间)建设的通知》也指出,建设第三厕所有助于满足特殊旅游群体的如厕需求,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并要求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配备第三厕所。
“根据这两条规定,其实大部分公共空间都有责任和义务设置第三卫生间。”张晓兵认为,随着儿童友好型城市和出生友好型城市概念的提出和各种相关规划的实施,未来可以考虑增设儿童厕所,突出儿童的主体性,并进一步扩大数量,给儿童一定的公共空间,而不仅仅是有没有的问题。“这是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发展进步的具体体现。”
对此,刘思瑶也深表赞同。“目前国内第三卫生间建设比较缓慢,即使在一些大城市覆盖率也很低,只在一些高档商场和重点景区有。”刘思瑶认为,各个城市的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母婴室等设施建设应该尽快跟上,解决家长的燃眉之急,让公众出行更加舒适便捷。
张晓兵还呼吁,从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出发,发布如厕行为指南或如厕行为规则,用规则引导孩子的如厕行为,帮助孩子建立规则意识
刘思瑶建议,性别意识不是简单的告诉孩子男女的区别,而是要将性别意识融入到孩子的整个教育体系中。同时,家长要学会适当的放手,培养孩子的独立意识和能力,让孩子长大后更好的适应复杂的社会。
吴也认为,父母的言行影响着孩子的成长。树立公厕性别意识,要从家长做起。比如有母婴室和第三卫生间的时候,或者有同性父母在场的时候,坚决不要带孩子进异性卫生间。同时,相关部门也应积极推进公厕性别意识教育和宣传,加强正面舆论引导。(林炎、钟哥、笛福均为化名)
漫画/高月
原标题:“马宝带男生进女厕所”频频引发争议。专家呼吁未来增加儿童厕所。
转自: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