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孩子 新闻 没到刑事处罚年龄的熊海子怎么办?

没到刑事处罚年龄的熊海子怎么办?

“我承认孩子管教不到位,导致他犯了这样的错误。以后我会好好管教,尽到一个父亲的责任。谢谢你们,检察官和警察!”近日,15岁男孩陈骁的父亲,在江苏句容检方和警方联合劝诫现场,做出了郑重承诺。

2023年1月,陈晓因盗窃香烟被捕,涉案金额800余元。因其未满刑事处罚年龄,公安机关根据案情决定对其行政拘留七日,同时鉴于其家庭监管不力,与检察机关开展联合训诫。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频发,像陈晓这样的“熊孩子”不在少数。2022年以来,句容市人民检察院探索建立对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训诫监督监护机制。从“对未成年人最有利”出发,通过多部门联动,引入社会力量打出组合拳,推进保护、教育、管控一体化,加强对“熊孩子”的整治教育,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保护,守护他们健康成长。

打破壁垒信息共享

提升联合帮教质效

“春节期间,我们发现一个多次盗窃的未成年人,准备治安处罚。该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家庭情况、基本案情已通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接口平台发送至你单位……”1月31日,句容市检察院未检科收到市公安局的通报短信。

这个小调是陈骁。父母离婚后,陈晓和父亲住在一起,父亲经常外出工作,对她几乎没有控制权。自2022年9月辍学后,陈晓与社会闲散人员频繁接触,经常出入酒吧、网吧,父亲知道后未能对其进行有效约束和管教,直至陈晓因多次在烟草酒店行窃被捕。

据句容市检察院未检处副处长陈小龙介绍,由于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涉案未成年人一般受到行政处罚,未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检察机关无法直接掌握相关信息。因此,句容市检察院通过多次走访讨论,与市公安局达成信息通报共识,明确市局法制科每季度将对未满刑事责任年龄未成年人的行政处罚情况通报检察院未检科。目前已报告相关病例15例。

同时,具有本地户籍或者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因盗窃、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等严重不良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都被视为矫正教育的重点,公安机关会向检察机关通报基本案情和处罚信息。

“为形成信息沟通、问题联合处理、工作联动的保护合力,我院不仅与公安机关建立了信息通报机制,还深化了与教育部门的校检合作机制,与妇联联合成立了家庭教育讲师团,不断提高了临界预防、联合救助、养育教育的质量和效果。”句容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徐光云告诉《法治日报》记者。

此外,医院对发现有吸烟饮酒、熬夜、沉迷网络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学生,进一步加强信息反馈以及与教育部门、学校、社区的沟通合作,配合相关部门对有上述不良行为的学生加强行为干预和管理教育。同时不断督促职能部门推进强制申报制度,开发推广强制申报小程序,发现线索ab

办案检察官在处理校园欺凌事件时了解到,小惠之前有过多次类似的“打抱不平”行为,且经常与社会青年交往,出入酒吧、KTV等场所,但学校对她的几次培训均无效,造成不良影响。考虑到小惠处于初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敢贸然给她一个处分。

对于像小辉这样拒不改正不良行为或者情节严重的未成年学生,句容市检察院建议,学校可以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处罚,或者采取要求学生遵守特定行为规范、参加学校特定的专题教育和服务活动等管理教育措施。必要时,检察机关可以派员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参与管教,教育引导熊海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危害,主动接受学校的帮助和矫治。

“在办案中,我们经常发现一些未成年人热衷于与社会不良分子交往,有的以参加实施不良行为的团伙为荣,有的喜欢炫耀自己进入了酒吧、KTV等未成年人不得进入的场所,以显示自己的‘成人’标签。这类群体背后往往有一个‘不完整的家庭’,这也是我们矫正教育的重点群体。”陈小龙说。

2020年以来,句容市检察院受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31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35人,其中30人存在家庭监护缺失问题,占比超过80%;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3件,涉及未成年犯罪嫌疑人54人,其中90%以上存在家庭监护缺失问题。

“在实践中,一些监护人因为忙于事业或认知有限,无法及时准确了解未成年人的身心成长情况。”陈小龙告诉记者。

如窦某某强奸案中,被害人小芳通过网络认识了犯罪嫌疑人窦某某,并被窦某某带去宾馆通奸4次。经调查发现,小芳长期存在夜不归宿、沉迷网络游戏等不良行为,并有自杀倾向。因为缺乏沟通,他的父母并不知道这件事。

“监护缺失包括隔代监护、单亲监护、监护能力缺失等。对于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对子女的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放任不管的父母,我们将在对熊海子进行行政处罚训诫后,巩固家庭监管责任,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训诫。”徐光云说。

在劝诫过程中,检察官会明确指出监护不当的行为。在明确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教育监护人深刻认识监护缺失的严重性,责令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同时,帮助监护人加强亲子沟通,改善家庭环境,融洽家庭关系,积极配合子女的帮教矫治工作。

孩子家长一并训诫

责令履行监管职责

“作为父母,要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情感需求,不断改进家庭教育方法,加强沟通,改善亲子关系……”在文章开头的联合劝诫现场,句容市亓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的心理老师王芳与陈晓的父亲就如何改进家庭教育方法进行了交流。

为进一步提高矫正教育的有效性,句容市检察院依托社会组织的专业力量,将句容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句容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句容市亓航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室等社会组织作为帮教矫正的重要参与力量。通过邀请相关机构专业社工听课,委托后续跟进,做好了“组合拳”和文章后半部分。

对于涉案未成年人,我们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原则,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

例如,当陈骁被帮助和纠正时,检察院及时通知市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室的社工到场。在场的专业社工不仅从帮教的角度给陈骁的父亲提了建议,还完善了后续的帮教方案。

为进一步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在未成年人帮教过程中的作用,市检察院联合妇联等部门建设了家庭教育指导站,积极聘请专业社工机构和优秀家庭教育指导员参与,定制针对性方案,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截至目前,已邀请心理咨询师、家庭教育指导师等3名具有专业资质的社工,对6名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进行了11次个性化帮助和教育,其中心理咨询4次,心理评估2次,亲职教育3次,家庭教育指导2次。

同时,该院还加强沟通协作,会同民政、教育、团委等部门,加大对未满刑事责任年龄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等家庭的关注和关爱,采取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方式,帮助上述人员及其家庭摆脱就学、就业困难,共同帮助涉事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本报记者罗莎莎

本报通讯员海

(文中涉及未成年人均为化名。)

转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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