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模型
学校图书馆管理系统
1。图书馆和阅览室的工作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利用书刊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和科学知识的教育,引导学生课外阅读,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积极为师生提供信息和教学参考资料。
2。学校应根据自身实际和情况,制定图书资料采购标准、份数和旧件拆除原因。
3。图书资料应由不同需求的学生和教师购买,图书期刊由国家教委和省级教育部门推荐。
4。图书馆应设置普通登记和个人登记两种书刊。有保存价值的期刊应装订成册,并进行产权登记。
5。所购图书应按中国法律少儿图书馆和中小学古籍版进行分类。
6。书籍应按《通用中文图书标准著录方法》进行著录。
7。学校图书馆应按国家标准设置卡片目录,并设置正式目录(标题目录)、语音目录(分类目录)、排架目录(分类目录)。
8。建立健全书刊借阅、阅读、赔偿损失的规章制度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9。图书馆应防潮、防腐、防蛀、避光、防火、防盗,并配备相应的设施。
10。采取多种形式为师生提供借阅、月读、推荐新书等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阅读指导课程。
11。图书馆、阅览室工作人员如有工作变动,应认真办理交接手续,三方(校领导、领用人、转送人)签字后方能交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