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孩子 新闻 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农村低保工作自查报告范文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范文

农村低保自查报告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是现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保障农村弱势群体基本生存权的根本措施,是惠农国策的具体体现。要做好这项工作,

我局付出了很多努力,使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始终走在健康快速发展的道路上。

一、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基本情况

自20xx年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我县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条件得到了很大改善。截止xx年底,我县已登记的农村低保共有xx户,xx人,占我县农业人口的xx%,其中xx人因病致贫,xx人因残疾致贫,xx人因丧失劳动能力致贫,xx人因其他原因致贫。目前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标准为xx元。

【/h/】20xx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安排省级财政xx万元,市级财政xx万元,县级财政xx万元,当年低收入保障支出xx万元。20xx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由省财政安排xx万元,市财政安排xx万元,县财政安排xx万元,当年低收入保障支出xx万元。20xx年,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由省级财政安排xx万元,市级财政xx万元,县级财政xx万元,当年低收入保障支出xx万元。三年来,省财政累计补助我县xx万元,市财政累计补助xx万元,县财政累计安排xx万元资金;低收入保险累计支出xx万元。

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成就

【/h/】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各项制度和措施不断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完善,把全县最困难的人纳入保障范围,实现了“保一切”的目标。实行动态管理,使低保有进有退,保障最困难群众的任务得到切实完成。按时拨付保障资金,让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时得到,维持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

【/h/】一、为规范低保管理,保障贫困群众基本生活,我县结合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和文件,制定并颁布了《xx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对安全资金管理实行专项管理、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h/】二是为加强低保管理,我县建立健全了民政部门审批、财政部门拨付、金融机构发放的低保发放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实现了低保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发放,又防止了低保被挪用和截留,确保了低保按时足额到位。

【/h/】20xx年,我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相关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有序开展,实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管理下的保底按时足额发放。全年新增xx人,试用保护人数由原来的xx人增加到xx人。将家庭生活确实困难的人全部纳入,生活条件改善后立即取消保障待遇,杜绝错保漏保现象,达到“该还时还”的目的。切实把保障金送到最需要的人手中,保障低保的基本生活。

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存在的问题

(1)操作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够细致。第一,农村家庭收入的计算相当困难,基本上是以评估为基础,不可避免地带来一定的主观性;二是宣传操作不力。低保宣传基本上是在村委会结合村务公开进行的。有的村民距离村委会较远,不知道公示是合理的;第三,一些村庄在没有村民代表参与的情况下举行村委会;第四,仍然有一些低收入对象与低收入水平不一致。

(2)宣传工作不到位,领导思想需要端正。我县农村贫困人口普遍文化程度低,甚至不识字,导致他们对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没有很好的理解。而且,一些基层干部服务意识不正确,责任心不够强,也导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在群众中没有得到充分理解,甚至被曲解:很多人认为只要年老或残疾,就可以领取最低生活保障。

【/h/】( 3)基层人员少,部门配合不够。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工程,涉及到社会的方方面面。单靠民政部门动员和组织实施是远远不够的,特别是基层民政部门力量薄弱。目前城镇民政局只有两个人,要管优抚、救灾、五保、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农村孤儿。平均每个人直接服务近千人。另外,一些临时性、突发性、协调性的工作,很难有效满足群众的需求。

(4)最低生活保障的定义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在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标时,如何界定村民收入也是实际操作中的难题。随着“一切保险都要有保障”的实施和覆盖面的进一步扩大,普通银行存款、农民工收入、隐性就业、灵活就业等难以核实,农村低保的抚养和农作物收入也难以绝对准确地估算,贫富差距难以从外表上区分,因病返贫和子女返校的情况也难以准确统计。这些现象的存在导致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时缺乏有效的农民收入审计手段,导致在实际执行中规模无法统一的问题。

四.关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首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和其他工作一样,必须在规范化和制度化方面下大力气,才能实现可持续协调发展。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不仅负责城市低保,还负责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城乡临时救助、五保供养、养老院等。这个名称和定位,远远不适合社会救助的可持续发展。此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履行政府救助职能,但目前仍是事业单位。由于身份的限制,研究所本身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需要注意的是,随着人民法制意识的增强,政府公共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在实际工作中,监督检查等各种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实施存在许多不容易解决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延缓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

二是继续建立和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使其健康发展。基层低保力量薄弱,影响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乡镇低保要有专人负责,加强低保培训。只有完善的最低生活保障网络,才能保证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真正惠民,充分帮助最贫困的人,保证保障资金有效分配到最需要的人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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