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孩子 新闻 人民调解工作考察报告范本

人民调解工作考察报告范本

人民调解工作抽样调查报告

人民调解工作调查报告

【/h/】经区政府批准,11月中旬,由市司法局基层部、区司法局机关、基层司法厅20名同志组成的学习小组赴xx等地进行了为期5天的学习考察,通过学习交流,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对完善和进一步发展我区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形势颇有帮助。

一、xx市人民调解工作的先进做法

【/h/】作为xx省省会城市,现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1897个,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9706人,基本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调解网络。近三年来,XX市所有人民调解组织共调查调解矛盾纠纷16847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7.6%。预防民间刑事纠纷115起,制止群体性纠纷249起,打架斗殴53起,制止群体性上访1527起,申诉92起,1855人基本做到“小矛盾不出社区,大纠纷不出街道”,真正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h/】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决定》,我市一直在努力解决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工作规范化建设的问题

(1)抓住中心,切实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h/】目前,城市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在经济建设上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做好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将为全市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同时,城市以“爱民、为民、为民、利民、育人”和“六民”工程为宗旨,充分维护和保障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切实为人民做好事、办实事提供便利和效益服务。

在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时,城市始终牢记其服务的本质。调解既注重“解决”,又通过细致的服务达到“和解”。另一方面,它通过周到热情的服务,使人民和人民实现和谐与信任。同时,人民调解员注重以质示人,以真情感人的“自我”教育影响群众。他们知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做一个守法的好公民,从而减少和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安定团结。

(2)加强各级互动,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共同调整和辩护

【/h/】在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方面,全市建立了由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联合调解委员会、建筑投票组、人民调解员组成的四级调解网络,通过四级调解网络的互动,实现了全社区的共同调节、共同防御。

【/h/】该市根据新社区的特点,创造性地提出了“调解委员会主持协调冲突各方”的调解方式。比如城市建设桥小区新建的一个商住小区,居民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之间难免会出现一些矛盾和摩擦。这种纠纷往往是普遍的,涉及到大量的人。如果调解不当容易造成很大的不良影响,市里首先要求大家推选代表(一般不超过5人)总结需要解决的问题;其次,委员会召集相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与代表进行协商和会谈;最后,根据双方达成的协议,社区调整委员会将监督实施,并随时向居民(业主)反馈结果。通过这种调解方式,社区妥善解决了300多户、1100多人、28类、100多个矛盾。由于其普遍性,这些问题为整个社区的安全和稳定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与此同时,社区每栋建筑都成立了建筑调解小组,每个小组由3-5名调解人组成。建筑中的老党员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因为他们直接住在楼里,可以第一个了解矛盾纠纷,对前因后果也比较清楚。此外,每个人都与邻居关系密切,因此调解小组和调解员在日常调解和预防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3)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和调停工作

这里的“五员”是指派驻社区办公室的警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五名成员在该市的存在有助于支持和确保各种争端的成功。社区需要做的是保证五位成员能够积极配合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调解活动往往涉及专业法律知识,而专业法律知识恰恰填补了这一空空白,为调解成功提供了强大的法律后盾,为新时期如何有效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操作拓展

(4)实现三个转变,实现人民调解绩效新增长

首先,介体从“量”变成了“质”。这个城市的人民调解员一直比较老,文化素质低,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低。针对这种情况,市、县(区)司法局加强指导,部署基层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采取有效措施,将年龄较小、文化水平相对较高、可塑性强的人员纳入调解队伍,适应人民调解人员,丰富他们,基本实现了调解人员的年轻化、知识化和规范化。比如市西湖区辖区内每个社区都招到了122名素质较好的下岗职工,他们被安排到社区调解工作。同时,为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的素质,市、县(区)每年分层次、分段培训调解员。市司法局主要培训县(区)级干部在市、乡镇(街道)和大中型企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业务培训,请省、市法律专家和基层人民法院法官讲授法律课程或组织社区人民调解员参加法院听证会,以增强人民调解员的法律观念,提高他们依法调解的技能。县(区)司法局负责对村(社区)调解委员会主任进行第一至第二阶段集中培训。同时,司法机关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解主任例会,通过“以会代训”提高调解主任的专业素质。市司法局向经过培训合格的人民调解员发放人民调解员工作证。在一些城市地区,实行了首席人民调解员试点制度。由县(区)司法局聘请并颁发首席人民调解员证书。

【/h/】其次,调解工作由单一型向复合型转变。具体有五种组合:一是本市人民调解工作与基层法律服务相结合,即法律服务人员具备法律知识优势,为调解委员会及时调解纠纷提供法律帮助,定期为村(居)民培训基层调解人员;二是人民调解与“148”法律服务线建设相结合。20xx年,*全市投入20万元建立* 148法律服务平台。后来,县(区)、镇(街道)先后建立了148条法律服务线。为此,*市司法局相应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信息反馈制度和工作联动制度,使律师、公证员、律师等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能够及时掌握“148”信息,三村(居)民调解工作与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相结合,即一些重大民事纠纷要由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自己掌握,同时, 充分发挥村(居)民调解委员会的作用,确保小纠纷不在乡镇(街道)留下大纠纷; 巩固和发展人民调解、社区依法治理和社区文明工程中的人民调解工作;(5)人民调解与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深入开展联防、联调、大规模民间纠纷排查,坚持早抓、小抓、苗头抓,真正构筑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h/】再调解工作由被动转为主动,将传统的被动接受纠纷的方式改造为超前预防、主动调查、快速解决,使矛盾纠纷得以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市司法局每年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关注矛盾纠纷热点,要组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调查活动。要求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三查”,即定期调查乡镇普遍矛盾,定期调查倾向性问题,集中调查,及时登记备案隐患纠纷和普遍纠纷,逐一分清轻重缓急、时限、人和调解,协助当地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解决可能影响稳定的疑难矛盾和纠纷。

(5)开展三项活动,进一步深化和创新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h/】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向更深层次推进。市委坚持以创新活动为突破口,积极开展“创建文明社区、争做文明公民”、争创社区“四无”、评选社区“十佳”活动等三大社区主题活动。

【/h/】为了响应和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五大”文明工程建设活动,全市结合社区实际,开展了“创建文明社区,争做文明公民”活动,并指出做好“六个一”就是认个好邻居,交个好朋友,做件好事,读本好书,加入社区组织,当志愿者有一天通过这项活动时,社区居民普遍加深了相互了解。目前,全市294名居民踊跃报名参加社区各种群众组织,参加社区组织的各种活动,129名社区志愿者活跃在党员、青年、老人等10支志愿服务队伍中。在活动中,社区党员带头参与,起到了示范作用,使社区逐步形成了邻里和睦、氛围良好的全新局面。

【/h/】争取“四不”在市司法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四不”,即不激化民事纠纷,不因民事纠纷引发自杀,不因民事纠纷引发群体性上访,不因民事纠纷引发群体性骚乱。全市通过开展这项活动,极大地推动了委员会的工作,社区人民调解组织、阵地、网络和制度建设日益健全和完善,调查、调解、应急响应和档案资料保存等措施日益细致和完善,社区调解成功率不断提高。

【/h/】为推进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文明和谐,构建社区道德,调解纠纷,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预防违法犯罪,全市开展社区“十佳”评选活动,每年表彰社区十佳居民及家庭,鼓励居民向先进学习、文明迈进,告别不文明言行。社区居民成为十佳的热情也对我们的调解工作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通过市里的三次活动,社区焕然一新,很多矛盾纠纷通过共同努力得到了解决。

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h/】这次到江西考察,对我们今后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很有启发。*城市的一些创新做法值得反思和借鉴。我们认为,人民调解工作植根于人民,不能简单地照搬和移植城市的一些做法。而是要结合黄浦区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黄浦区的“本土资源”,真正把好的经验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1)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继续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h/】我区人民调解工作要始终坚持区委区政府大局,关注大局,注意让法律关注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通道”,努力为重大任务创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同时,在区委、区政府和街道党委、政府新政策、新措施出台前,要充分研究、预测和分析可能引发的矛盾纠纷,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注意捕捉矛盾纠纷的苗头和苗头,一旦发现苗头和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解,及时化解基层纠纷, 注重回访和信息反馈,防止重复,为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顺利进行铺平道路,成为基层党委和政府的“晴雨表”和“探雷器”。

(2)进一步强调委员会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调解网络的功能

【/h/】我区建立了区调解办-街道司法所-社区居委会-居民团体(经济社会组织)四级调解网络。现在全区有80个调解组织,1505名调解员,形成了纵向、横向、多层次、全方位的调解网络,但是我们满足不了。而是要更加注重社区调解委员会的“软件”和“硬件”建设,进一步改善社区调解委员会的工作环境,进一步完善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把它们挂在墙上,写进书里,进一步完善和加强调解委员会的档案登记和回访工作,真正使社区调解委员会做到“五有四落实”, 从而巩固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一线调解人在维稳中的作用。

(3)搭建人民调解与“148”法律咨询合作平台,加强矛盾纠纷信息捕捉

收集、筛选、整理、总结人民调解工作的依据和重点也是一个新课题,信息工作的基础作用往往被司法行政机关所忽视。司法行政机关往往会有这样一个误区:要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及时调解纠纷其实并不重要,但只要提前做好消除隐患和预防矛盾纠纷的工作,很可能事半功倍

【/h/】要做好信息的收集、筛选、整理、汇总工作,就要在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收集信息,从众多信息中挑选出真正有用的信息,将众多相互关联的信息做成一个逻辑合理的“推理事实”。合理的争议隐患“信息”,以便在第一时间预防和解决。因此,我们积极探索构建与“148”法律咨询的合作平台,通过“148”法律发现信息,实施法律咨询回访。收集信息的一个方便方法是向咨询师询问情况。司法行政人员应当及时记录和答复,掌握当事人的情况,提高纠纷的“敏感性”和“自觉性”。从细微的咨询信息中发现,可能出现的纠纷迹象和及时落实的相关情况,进行回访和反馈,掌握信息的“来龙去脉”,时刻注意分析核实“信息”的演变和动态。一旦确定信息中反映的纠纷隐患,应及时报告,做出快速反应。

(4)注重人民调解与法制教育相结合,深化和增强人民调解的实效性。

黄埔区属于广州老城区。郊区居民法律意识普遍较弱。根据多年的调解工作实践,我们发现大多数矛盾纠纷都与群众相关法律知识的缺乏直接或间接相关。*我们认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应与人民调解相结合,实现双赢,即在调解过程中注重普法教育,将提高人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与调解解决纠纷有机结合,特别是通过人民调解活动宣传法律法规等。,还有开发和创新工作空

(5)积极做好预防工作,始终把矛盾纠纷的调查调解放在首位

【/h/】通过本次调查,我们认为预防是最好的调解方式,即及时控制和把握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在激化、演变为治安事件、群体性事件、集体上访、刑事事件等之前,将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于萌芽状态。

【/h/】那我们区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三查”制度,即一般矛盾定期调查(街道每十天检查一次,区每月检查一次);倾向性问题集中调查(如股改调查、征地拆迁调查);重要时期(如春节、国庆、五一、八一等重要时期)专项调查。

(6)继续充实和培训人民调解员,建设一支能够适应新形势和新发展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社区人民调解员,我们的调解工作“手”和“脚”,直接影响着我们区的人民调解工作,因此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和丰富尤为重要。

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员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把有知识、有经验、有热情的同志充实到调解员队伍中,鼓励老法官、老检察官、老警官、老律师等法律专业同志参与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的水平和实效。

【/h/】另一方面,加大对四级调解网络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社区调解员和居民团体调解员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加强和完善相关培训体系,真正把培训学习与人民调解实践结合起来,让人民调解员真正的去画、去站、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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